药品不良反应,系指合格药品(假冒伪劣药品不在此范畴)在正常用法、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。包括副作用、毒性反应、过敏反应、后遗效应、停药反应、致癌、致畸胎、致突变、特异质反应、药物依赖性、过度作用、首剂效应等。当前,人们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主要有以下误区。 误区一:出现不良反应的药品是假冒伪劣药品 许多人认为,只有使用了假药、劣药,或用药不良,才会引起不良反应。其实,药品不良反应的前提是经过国家审批的药品,患者在正常用法、用量情况下使用合格药品,仍会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,甚至出现一些原来不知道的、严重的不良反应。 误区二:非处方药不会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目前,国家将药品分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(OTC)两类,非处方药可以自行购买和使用。但非处方药也是药,总体来说其不良反应比较少、比较轻,但这并不是绝对的。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,甚至导致死亡。因此,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使用,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增加服用次数,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。 误区三:中药和滋补品的不良反应很少 很多人喜欢服用中药或滋补品,认为安全,没有毒副作用。须知,中药的使用讲究辨证施治、合理组方、随症加减、讲究理法方药的统一,况且,中药也是药,“是药三分毒”,若使用不良,同样会引起许多不良反应。滋补品也应遵守规定的用法、用量、饮食禁忌,切忌滥用乱服。但即使在正常用量、用法下也能引起不良反应。如人参可能引起皮疹、咽喉刺痛感、兴感、失眠、血压变化等。有些人在服用滋补品的同时,还在服用其他药品,药品和滋补品之间产生的不良作用更应引起重视。 误区四:药品出现不良反应就是医疗事故 一些病人服用药品后感到不适,认为是医生开错药引起的。其实,药品不良反应是建立在药品质量合格、诊断正确、治疗方案合理的基础上的,是由药品自身问题造成的有害反应。所以,药品不良反应不能作为医疗事故、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。 误区五:体质好能抵御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的诱发因素与人的年龄、性别、遗传、疾病等都有关系,不能单纯地根据体质好坏判断。药品不良反应具有不可预知性,无法预防。